《表4 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中公共财政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统计指标2018》整理,中国统计出版社。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公共财政比重排名第15位,与京津差距不大。河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公共财政比重从2014年的19.3%到2017年的23.4%,呈逐年增加趋势。在全国排名第15位,天津所占比重为26.6%,排全国第10位,北京所占比重为3.9%,排在第30位。河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公共财政费用比重在全国排第19位,从2014年的0.3%,到2015年的0.2%,再到2017年的0.1%,呈逐年下降趋势(表4)。
图表编号 | XD0014973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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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15 |
作者 | 严晓萍 |
绘制单位 |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