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体系》
注:等级分值“1”为重要,“2”为较重要,“3”为一般重要。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指标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强限制性指标,包括自然保护区、国家沙化土地封禁区、生态保护红线,该类评价因子生态保护重要性等级最高;另一类为弱限制性指标,包括植被覆盖度、重要生态用地、河流敏感性、水源地敏感性和土地荒漠化程度等,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48375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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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5 |
作者 | 潘倩红、尤风、王永豪、鞠圆圆 |
绘制单位 | 甘肃省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甘肃省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甘肃省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甘肃省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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