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景源利用导向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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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多规合一的太湖风景区木渎景区土地利用规划研究》
将景源主体评价形成的5个景源等级(Ⅰ-Ⅴ)与建设利用评价形成的4个适宜性等级(Ⅰ-Ⅳ)建立景源利用导向矩阵(表2),建立对木渎景区重要景源的利用导向评定(表3)。其中以保护为导向的景源包括AⅠ、BⅠ、CⅠ、DⅠ、AⅡ、BⅡ、AⅢ,主要指本体价值高、利用条件差的景源,重点对景源本体及其环境进行保护,不增加建设用地;不鼓励开发的景源包括AⅣ、AⅤ、BⅢ、CⅡ,主要指本体价值较高、利用条件相对较差的景源,可对景源及周边环境予以改造提升,原则上不增加建设用地;需谨慎开发的景源包括BⅣ、BⅤ、CⅢ、DⅡ,主要是对景源本体进行维护修复和功能完善,提升景源游赏价值,谨慎进行建设利用;适度开发的景源包括CⅣ、CⅤ、DⅢ、DⅣ、DⅤ,主要是优化景源本体及其环境的使用功能,可适度进行建设利用。
图表编号 | XD0014326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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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0 |
作者 | 相西如、盛方明、王钰倩 |
绘制单位 | 南京林业大学@王钰倩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