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沈阳市各区县零售药店情况分析结果》
对辽宁省整体零售药店布局进行分析后发现,以市为单位整体合理性不足。但因城市内部区县划分不同,且区县间存在城乡差距,因此本文进一步细化区域,以城市内部区县为最低单位进行具体分析。以省会沈阳市为例,根据前文提到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该市各区县零售药店数进行分析,首先根据区域为城区或乡镇和区域人口数确定各区域的覆盖半径,然后根据覆盖半径和区域面积求得应设置的合理药店数,与现有零售药店数进行对比,从而得出现有零售药店数量与应设零售药店间的差值,具体结果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43191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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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5 |
作者 | 金晶、黄哲 |
绘制单位 | 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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