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主要经济体数字服务贸易细分子类国际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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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及对我国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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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缺乏中国其他商业服务贸易(10)的子一级数据,部分发展中国家合计数据(标*)中没有加入中国;由于美国2018年数据缺失,标**的数据是2017年数据;中国缺失信息服务数据,没有管理咨询和工程研发的细分数据,这里将此两项合并,表7和表8与此同。资料来源:根据贸发会

表8显示的是主要经济体数字服务细分子类的RCA指数及其变化情况。从2018年RCA指数看,在发达经济体中,美国和欧盟依然在数字服务各领域展现了强大的竞争力,分别有4个和6个子类的RCA指数大于1;日本和澳大利亚则只有2个和1个子类的RCA指数大于1;发展中经济体中,各国均在2~3个子类中出现RCA指数大于1的情况,主要是计算机、管理咨询和工程研发服务。其中,中国的计算机、管理咨询和工程研发服务RCA指数大于1。在8个经济体中,仅美国和欧盟有超过4个子类的RCA指数大于1,说明数字服务产业具有高度集聚的特性。从2014—2018年RCA指数变化情况看,在发达经济体中,除澳大利亚外,美国、欧盟、日本均在4个及以上的子类中出现提升,此外有3个国家在信息服务的RCA指数出现上升;在发展中经济体中,各国均有3~4个子类的RCA指数上升,其中电信、计算机、知识产权子类出现提升的国家最多。中国的电信、计算机、知识产权、文化娱乐4个子类的RCA指数出现提升。两类经济体数字服务细分子类RCA指数出现提升的情况较为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