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省(区、市)自然资源厅涉矿政策一览表》
截至2020年3月5日,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6个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继出台疫情防控期间的涉矿政策(表1),主要归纳为7种做法。
图表编号 | XD00141828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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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5 |
作者 | 夏鹏、刘烜、韩见、朱清 |
绘制单位 | 中国地质调查局国际矿业研究中心、中国矿业报社、中国地质调查局国际矿业研究中心、中国矿业报社、中国地质调查局国际矿业研究中心、中国矿业报社、中国地质调查局国际矿业研究中心、中国矿业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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