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地区性金融救助安排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制度间联系机制》

《表1 地区性金融救助安排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制度间联系机制》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兼容性制度竞争:双层对冲与地区制度的嵌套设计》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系统冲击效应较强但是投资报偿结构不对称性较弱的欧洲稳定机制则采取了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名义性嵌套安排。欧洲稳定机制共有7048亿美元资金,其中已认缴资金为805亿美元,其借贷能力可达到5000亿美元。(4)欧盟对全球金融治理规则的制定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欧盟成员国建立的欧洲稳定机制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具有很强的系统冲击效应。(1)欧盟建立欧洲货币基金的动议甚至迫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建立政策协调工具(PCI)等新工具,主动介入地区金融救助活动,强化与地区金融安排的协调。从投资报偿结构看,尽管德国、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出资比例相对较高,分别达到26.9%、20.2%、17.8%和11.8%,但是由于欧盟成员之间的深度经济一体化、共同身份和欧盟理事会监督机制的约束作用,(2)合作中的机会主义问题并不突出。欧洲稳定机制还特别设定了非常严格的救助条件,有效避免了成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因此,欧洲稳定机制选择在名义上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作用写入法律规定中。欧洲稳定机制条约第八条纳入了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紧密合作”的一般义务,“要求欧元区成员国向欧洲稳定机制提出金融援助请求时,也应尽可能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类似要求”。(3)相较于实质性嵌入形成的具有等级性质的制度间安排,这种名义上的制度间联系既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地区制度的自主性,又提供了地区制度与多边制度相互协调的空间、避免了制度冲突的消极后果。在系统冲击效应较强和投资报偿结构不对称较弱的情况下,欧洲稳定机制希望传递可信的对外承诺,但是并没有借用外部制度资源解决内部机会主义问题的实质需求,因此采用了名义性制度嵌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