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财政关于加强金融企业防范金融风险的政策梳理》

《表2 财政关于加强金融企业防范金融风险的政策梳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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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应积极防范影子银行宏观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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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务院、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

此外,财政部2008年与保监会共同印发《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8]2号),发起设立保险业保障基金;2014年与银监会共同印发《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银监发[2014]50号),发起设立信托业保障基金;2016年与证监会印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6]124号),发起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具体信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