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再生水厂设计进出水水质》
注:(1)12月1日~3月31日执行括号内排放限值。
2013年,北京市发布《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北京市中心城区新建4座再生水厂,分别为槐房再生水厂、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定福庄再生水厂和高安屯再生水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890-2012)的B标准,合计处理能力160万m3/d,设计进出水水质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3530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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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0 |
作者 | 冯硕、李振川、冯凯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