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时期毕业任教教师的非师范专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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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乡村教师补充的核心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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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中等师范教育取消以后,乡村教师的补充制度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甚相符。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2015年的调研数据,在“中师时代”,小学教师中非师范专业比例(1)为8.30%,相对比较低,而且尽管乡镇和乡村学校的非师范专业教师比例比城市和县城略高,但差异并不大。进入“后中师时代”,非师范专业教师比例提高到了13.83%。这和20世纪90年代末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定向型”师范教育制度向“混合型”师范教育制度转变、鼓励综合性高等学校和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参与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有关。然而,从县域看,县城、乡镇和村屯学校教师的非师范专业比例分别为9.62%、13.92%、17.41%,表明经济发展水平越低的地区,教师的非师范专业比例越高、师范专业比例越低。在统一的师范教育制度下,乡村教师补充实行的是“混合型”师范教育制度,而城镇地区实行的是“定向型”师范教育制度,或者说乡村比城镇在师范教育制度转型上走得更快,出现了倒挂现象(见表1),而且,2000年,我国人均GNP仅为940美元,直到2006年才超过2000美元[8],也就是说,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我国并未达到“混合型”或“非定向型”师范教育制度所要求的经济条件,乡村地区的差距更大。所以,实行“混合型”的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将补充和培养分列,着眼于多渠道补充而忽视培养,显然不符合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之后,乡村教师日益突出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与当时一些地区不顾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转型不无关系。在某种程度上,“类”中师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制度的“复兴”恰恰是对中等师范教育一刀切、速度快的全面取消政策的一种“矫枉过正”和弥补,旨在通过职前教师教育,促进乡村教师补充,以培养促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