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三组患者治疗8周疗效比较》
注:与A组比较,χ2=8.308,(1)P<0.05,与B组比较,χ2=11.495,(2)P<0.05。
C组临床总有效率92.10%,A组73.70%,B组为70.30%,C组患者治疗8周的有效率显著高于A、B组,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3484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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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01 |
作者 | 朱迎慧、潘双杰、何远宏 |
绘制单位 |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神经内科、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神经内科、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神经内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