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民国初年各类专门学校数量》
资料来源:据潘懋元、刘海峰《中国近现代高等教育史资料汇编·高等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整理。
(2)专门学校与法政商科教育。1912年,民国政府的《专门学校令》规定,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分设法政、医学、药学、农业、工业、商业、美术、音乐、商船、外语等10类专门学校。根据举办者的不同,分为国立(教育部管辖)、公立(地方)和私立三种。当年,公立和私立专门学校的数量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3144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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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01 |
作者 | 陈益刚、白宇、陈信朋 |
绘制单位 |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