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用户服务协议有关账号所有权及处分权约定列表》
社交性网络账号的可继承性探究面临的第二重障碍是用户服务协议对社交性网络账号继承的阻碍。一方面,社交网络运营商往往在与用户的服务协议中约定社交性网络账号的所有权归运营商所有;另一方面,又对社交性网络账号的处分作出了限制性约定,约定用户不得对账号进行赠与、转让、借用、售卖,有的甚至直接明确约定不得继承(见表1)(1)。
图表编号 | XD0013009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朱涛、张贞芳 |
绘制单位 | 重庆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法学院、重庆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