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样品中酚类物质含量的测定结果》
注:“-”表示未检出。
按照1.3.4方法对老米酒样品c1、c2、c3处理,对处理过的样品进行高效液相色谱分析,样品中酚类物质含量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2858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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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王奕芳、温承坤、陈茂彬、张玉、李琴、方尚玲 |
绘制单位 | 湖北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湖北省酿造工艺与装备工程技术中心、湖北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湖北省酿造工艺与装备工程技术中心、湖北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湖北省酿造工艺与装备工程技术中心、湖北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湖北省酿造工艺与装备工程技术中心、湖北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湖北省酿造工艺与装备工程技术中心、湖北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湖北省酿造工艺与装备工程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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