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大化瑶族自治县壮族歌圩田野调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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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场语境下的壮族歌圩——以广西红水河中游地区壮族歌圩田野调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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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1、2可知,红水河中游地区壮族歌圩80%以上是在国家力量的指导下开展的,而且以节日性歌圩为主。笔者发现,该区域内国家政府主持的壮族歌圩相比民间自发的壮族歌圩在参与人数、歌圩质量等方面都更胜一筹。民间自发的歌圩缺乏政治力量与群众号召,在经费筹集上较为窘迫,使得该类型的歌圩在质量上无法与国家政府主持的歌圩相比,出现难以为继甚至停办的现象。国家力量对壮族歌圩文化活动的参与主要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国家通过政策、法律规范将壮族歌圩文化活动纳入规范范围,并规定组织者或组织单位的行动准则;第二种,是通过国家代理人即政府官员直接参与到壮族歌圩文化活动中。这两种途径均存在于笔者调查的红水河中游地区壮族歌圩中。自2006年5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申报的“壮族歌圩”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加大对非遗的保护力度,制定并实施适合当地非遗的有效保护措施。由此,国家行为的宏观把控和主动介入成为壮族歌圩传承和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股力量。综上所述,在非遗成为一种社会语境的当下,国家力量在其中发挥了显著的宏观调控和治理协调作用,即对壮族歌圩文化的展演与传承进行积极干预,鼓励和支持民间自发的活动行为,助力搭建平台推广民族民间文化,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壮族歌圩文化在国家在场的政策保护与鼓励支持的花园中,呈现出一幅生根发芽、枝繁叶茂的美好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