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2014~2017年22个贫困省市的财政和金融扶贫效率》
为进一步比较各省市之间财政与金融扶贫的差异,本文对比了各省市的综合效率情况,分别以财政扶贫效率均值0.67和金融扶贫效率均值0.73为界,将我国财政扶贫和金融扶贫效率划分为四个象限组。从图2可以看出,各省市总体上分布在对角线上,说明财政扶贫效率和金融扶贫效率存在相互关联的现象,即财政扶贫效率高则金融扶贫效率高,财政扶贫效率低金融扶贫效率也低。其中,第一象限为财政扶贫和金融扶贫均为高效率的省市,其扶贫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其主要分布在中部和西南片区,包括云南、重庆、湖北、湖南、四川、广西、河南、安徽等地区。第二象限是财政扶贫效率低但金融扶贫效率高的省市,主要有西藏、海南、贵州、陕西、黑龙江。针对这部分地区,应加强财政扶贫的力度。第三象限是财政扶贫和金融扶贫效率均较低的省市,主要为青海、宁夏、内蒙古、新疆、辽宁、吉林、甘肃、山西等省份,大多集中在西北片区,表明西北部地区在精准扶贫阶段财政扶贫和金融扶贫效率仍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减贫成效显著(减贫“量”的方面),但减贫效率仍有待提高(减贫“质”的方面)。第四象限为财政扶贫效率高但金融扶贫效率低的省市,仅有江西和河北两地。针对这部分地区,应加强金融扶贫的力度。相比于位于第一象限的省市,第二象限和第四象限的省市其财政扶贫和金融扶贫绩效总体上只是略低于均值,差异不大。因此,总体而言,财政扶贫和金融扶贫的综合绩效在贫困省市中存在协同作用,后续应共同开展财政和金融扶贫,以最终实现“真脱贫、脱真贫”这一总目标。
图表编号 | XD0012122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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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15 |
作者 | 申云、陈効莉 |
绘制单位 | 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