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实施根本原因分析前后门诊患者晕厥发生率比较》
将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实施前)的门诊患者晕厥发生率与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实施后)患者晕厥发生率进行对比,晕厥发生率0.03‰,明显低于实施前0.0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84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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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3.10 |
作者 | 陈彦秋、何阳、李政亮、彭建华 |
绘制单位 |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妇科门诊、重庆市妇幼保健院手术麻醉科、重庆市妇幼保健院护理部、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妇科门诊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