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预期损模型”和“已发生损失模型”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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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损失模型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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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生损失模型和预期损失模型在确认减值损失时的计量方法存在较大差异,其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在估计减值损失和确认利率时考虑了预期发生的信用损失;而后者仅仅是对有客观证据表明的已经发生的损失进行减值计提准备,强调资产减值发生和报告披露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没有对未来信用损失进行预估。相较于已发生损失法,预期损失法更具有前瞻性,对于信用风险的判断预估更为严谨,减值转回也更为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