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两组患儿视觉功能的比较》
护理干预前,采用秩和检验分析,两组患儿视觉功能分级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Z=1.087,P=0.231);护理干预后,对照组患儿与干预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3.145,P=0.034),观察组患儿与干预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5.677,P=0.000);干预后,两组患儿视觉功能分级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2.787,P=0.04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1767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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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15 |
作者 | 黄进花 |
绘制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中医院眼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