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311例不同出生胎龄、出生体重的超未成熟儿存活情况比较[例(%)]》
注:a矫正存活率=存活例数/(存活例数+救治无效死亡例数)×100%
出生胎龄<26周、26~26+6周组及27~27+6周组的存活率、放弃治疗死亡率、矫正存活率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分别<0.001、<0.001、0.001)。出生体重<750 g、750~999 g、≥1 000 g组的存活率、放弃治疗死亡率、矫正存活率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分别<0.001、0.09、0.001)。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1717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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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30 |
作者 | 冯周善、吴繁、贾春宏、孔娟、崔其亮、陈耀勇 |
绘制单位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新生儿科、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新生儿科、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新生儿科、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新生儿科、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新生儿科、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新生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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