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省份公共服务综合指数变化幅度》

《表2 各省份公共服务综合指数变化幅度》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中国省级政府公共服务绩效评价及影响因素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根据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和综合指数法的思路,我们测度得到2007-2015年省级政府公共服务的综合指数(具体见表2)。从空间维度看,公共服务综合指数呈现出明显的阶梯型差异特征,东部省份公共服务综合指数总体上高于中西部省份。2007-2015年间公共服务综合指数平均值排在前十位的省份总体来自东部(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浙江、江苏、辽宁和山东),仅有2个来自中部(吉林和黑龙江);公共服务综合指数平均值排在后十位的省份则以西部省份(贵州、甘肃、宁夏、青海、云南、广西、陕西和重庆)最多,其次为中部省份(安徽和江西)。其中贵州在样本期间一直处于最低水平,其公共服务综合指数平均值仅为0.698,这与排在第一位的北京市(1.768)相差近3倍。贵州作为西部地区的欠发达省份,虽然近年来其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得到迅速扩张,但教育医疗经费投入不足、社会保障覆盖率较低且分布不均衡、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等民生问题却日益累积。若以全国平均值作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判断标准,那么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山东、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等10个东中部省份公共服务综合指数均值高于全国平均值,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相对较高,而西部省份的公共服务指数在样本期间内整体处于较低的水平。众所周知,西部省份是少数民族主要聚集的地区,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民生建设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何实现经济增长和民生建设的协调共融发展是地方政府需要考虑的深层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