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珠三角都市农业生态安全评价指数》
(1)根据以上数据和方法,计算出2006—2015年珠三角都市农业压力、状态、响应指数及生态安全综合评价指数,见表2和图1。根据等分法划分出生态安全评价等级,包括理想安全(0.8≤Ai)、较安全(0.6≤Ai<0.8)、临界安全(0.4≤Ai<0.6)、较不安全(0.2≤Ai<0.4)和极不安全(Ai<0.2)。
图表编号 | XD0011023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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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5 |
作者 | 雷百战、刘序、牛志凯、周灿芳、余华荣、陈思羽、吴雪珍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农业部华南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农业部华南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农业部华南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农业部华南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农业部华南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农业部华南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农科院彩田农业科技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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