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植被恢复年限土壤物理性质》
注:表中不同小写字母表示0.05水平LSD多重比较结果.
由表1可知,随植被恢复年限的增加,长汀稀土矿堆浸废弃地土壤容重呈先显著降低(3~4a)(P<0.05),然后又显著增大(6~10a),不同植被恢复年限土壤容重均显著小于未治理区(P<0.05),但仍显著大于未开采对照(P<0.05);随植被恢复年限的增加,土壤含水量水量、最大持水量,毛管持水量、最小持水量、毛管孔隙、非毛管孔隙、均呈先显著增大(3~4a),然后又显著减小的规律(6~10a),但不同植被恢复年限这些物理性质均显著小于未开采对照,说明土壤仍未恢复到自然状态.在植被恢复前期3~4a土壤容重平均值为1.32g/cm3,接近自然状态值,这与李兆龙[11]的研究结论相一致.随着植被恢复年限的加长,土壤容重不断增大,植被恢复10a土壤容重达到1.49g/cm3.据研究表明:土壤容重在1.25~1.35g/cm3之间,土壤理化性质表现良好[12].土壤容重大于1.4g/cm3时,土壤机械阻力对植物根系的伸展发育有较大影响[13].
图表编号 | XD0010936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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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0 |
作者 | 李启艳、翁炳霖、李宗勋、赵雅曼、陈顺钰、侯晓龙、蔡丽平 |
绘制单位 | 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南方红壤区水土保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海峡两岸红壤区水土保持协同创新中心、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南方红壤区水土保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海峡两岸红壤区水土保持协同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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