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玉溪市2014—2018年共办理征收占用林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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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征收占用林地情况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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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原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玉溪市2014至2018年共办理征收占用林地596件,涉及林地面积5 069.949 3 hm2,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49 987.414 0万元(详见表1)。由于玉溪市近年来国家、省、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建设项目较多,对林地的使用需求增多。2016年原云南省林业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石(砂)场取土场项目使用林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停止探矿露天采矿挖砂采石取土等项目临时占用林地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严格控制采石采砂采矿项目的审批,征收占用林地件数、面积有所下降,征收占用林地项目以农村公路、高速公路、异地扶贫搬迁、水库建设、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