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湖北、江苏、贵州、云南四省的高考报名人数》
第三,政策的发布、执行与解释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不应割裂开来。事实上,该项政策可以说是一个惠民政策,该协作计划是以不降低各支援省份的高考录取率、本科录取率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既保证了调出省份的录取率,又给了中西部教育资源欠发达地区学生接受更深层次教育的机会,可以说是双赢。此外,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各支援省份近年来的高考录取率、本科录取率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逐年提高,各省之间的录取率逐年缩小。例如在2013-2015年,江苏省的高考录取率从85.8%提高到88.8%,湖北省的高考录取率从80.4%提高到87.0%。2015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0年的15.3个百分点缩小到了5个百分点以内。另外一方面,调出幅度最大的湖北、江苏两省,高考报名人数从2012-2016年一直呈下降趋势,特别是江苏省,四年之内高考报名人数下降了24.6%;调入幅度最大的贵州、云南两省,高考报名人数从2012-2016年一直呈上升趋势,特别是贵州省,四年内上升了50.7%。以上四省高考报名人数统计见表2。这些省份参加高考的人数升降如此明显,资源调控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图表编号 | XD0010829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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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5 |
作者 | 徐立 |
绘制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