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CRMW主要定价方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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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特点、问题及建议——以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为例》
数据来源:根据互联网资料整理
一是各类CRMW定价模型都有一定的应用限制,缺乏统一、有效的定价模型。在实践中,可以用于CRMW定价的方法主要包括:等成本参考法、信用利差法、违约率计算法等。这些方法目前都为部分市场主体所采用。但是这些定价方法也都有一定的应用限制。例如:等成本参考法要求发债主体同时具有发行日期接近、期限相同的有担保债券和无担保债券,且债券的期限必须与CRMW的期限相同;信用利差法则要求发债主体发行过与CRMW期限相同的无担保债券,且创设CRMW的主体必须具有与被担保债券发行日期接近、期限相同的金融债券。违约率计算法定价思路最为严密,为许多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所采用,但要求被担保主体有完整的信用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数据,而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这些条件。各主要定价方法比较情况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0705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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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05 |
作者 | 胥爱欢、杨苌苌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