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激励-约束结构下的精英自主性》

《表1 激励-约束结构下的精英自主性》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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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自主性、非正式制度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基于“香烟钱”制度的个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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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自主性概念的基础上,本文认为精英自主性是精英能够超越大众意见自行其是的能力。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中的精英自主性专门针对村民组长,是一种“镶嵌型自主性”,精英追求的可能是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但不符合某些集团特殊利益的目标。理论上而言,精英自主性受制于两类因素,一是激励因素,即精英采取行动后能够得到的预期回报;二是约束因素,即精英采取行动时所面临的限制条件。根据约束和激励两个维度,如果精英在采取一项行动时所能得到的预期收益高(激励强)且面临的约束条件少(约束弱),那么精英的自主性就会增强,采取该项行动的可能性便非常高,即表1中的第一种情况。如果精英获得的预期激励弱,且受到各方面的约束比较强,那么精英的自主性则最弱,即表1中的第四种情况。约束强激励弱或者约束弱激励强这两种情况中精英自主性均属于中等强度(详见表1)。在本文案例中,新任F组组长便有着强大的自主性,属于表1中的第一种情况,其他三种情况不做讨论。一方面,他取代前任组长ZZL后便一心想为组民办实事以获取认可,当然这种获取认可的心态肯定存在自利动机,因此具有较强的激励提出将“香烟钱”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另一方面,他努力将“香烟钱”用于基础设施修缮更新时需要顾及的“情面”较少。同时,鉴于DH的组长身份是经过全体组民选举且经村委会确认的,具有半官方的性质,因此相对于其他体制外精英而言,这种身份赋予了其一定的自主性,拥有对组内公共事务的最终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