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工业用地减量化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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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减量化、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地方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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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括号中数值为标准误。

当工业用地减量面积位于0.3503—18.2474公顷之间时,工业用地减量化对地方财政收入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在其他区域则产生了抑制作用。从减量规模的角度来看,当工业用地减量面积低于0.3503公顷时,对地方财政收入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影响系数为-0.0819,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当减量面积大于18.2474公顷时,减量化对地方财政收入也存在抑制作用,但并不显著。主要原因可能是当工业用地减量面积较小时,新增空间有限,导致区域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等建设用地出让面积也比较小,此时土地出让收入可能无法弥补企业减量所带来的税收等损失,从而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了抑制作用。当工业用地减量面积过大时,可能会影响区域内产业的正常发展,地方政府受行政命令式的减量任务影响,可能会迫使经营效益较好的较高质量企业退出市场,对区域内企业的产出水平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水平带来负面影响。由此可见,适度的工业用地减量规模可以促进地方财政收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