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8年深度贫困县财政经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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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财源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以贵州省16个深度贫困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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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全省16个深度贫困县经济基础尤为薄弱,人均GDP大部分没有超过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最少的仅为2.95%,最多的也不过仅有8.01%(如表1所示)。深度贫困县的产业基础薄弱,严重制约了财源建设的开展。从税种来看,增值税、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是县级税收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而工业发展滞后、财源结构单一、新增税源少、财税增长靠投资拉动是贵州省深度贫困县财源建设中面临的普遍问题。如望谟县超过100万元税收的企业仅有森垚水泥厂,上千万元税收的企业还是空白,缺少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水城县税收的80%来自煤炭、电力和建筑行业,财源结构单一。剑河县支柱财源主要来自三板溪水电站建成后对县级财源的贡献,缺乏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无稳定的税源,其他财源较小。罗甸县的财源主要依靠龙滩电站、信邦公司、蒙江公司,骨干财源太少。沿河县地方主要税源来自彭水、沙坨两大电站,电站收入又受自然因素影响,税收存在不稳定性;另一税源的建筑行业受政策性因素影响,税收收入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