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文化、媒体与体育部预算目标体系(文化部分)》
说明:(1)其他类指政府艺术收藏、拥有艺术、青年艺术奖等项目;(2)深色部分代表主要目标,浅色部分代表部分目标,白色部分代表无该项目标。
文化经济学家艾伦·皮考克(Allan Peacock)在论述英国文化财政资助的合法性时,这样分析道,“传统福利经济学对政府资助艺术合法性的论证并不充分,但是,它确实提供这个问题讨论的常规议程。其关键是能否识别市场失灵,从而为政府财政支出的数量与形式提供理论支持”[12]。也就是说,财政资助作为一种政府干预———无论是主观意图如何,都是对自由市场的干预,都需要恰当的目标与理由,这就意味着不仅要论证合法性问题,而且要评估这种干预的社会效益如何。为此,文化、媒体与体育部专门出台《文化政策与投入评估框架》[13]。按照财政部“综合开支审查”的要求,系统梳理部门目标、合法性及其社会效益,从而构筑该部门完善的预算目标体系(参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10037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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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周正兵 |
绘制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产业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