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江苏省各级规模城市平均效益(1997)》
具备了促进城镇加强集聚的客观条件,那么核心问题就是“向谁集聚”“如何集聚”,也就是城镇化方针与道路的问题。当时摆在江苏面前的几个选项:一是继续向小城镇集聚,这明显已不可取。二是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基础设施健全,服务功能良好;在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基础上,推进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建设,可以获得较高的规模效益和集聚效应,发挥中小城市起不到的区域增长中心作用,有利于提高区域竞争力。三是中小城市空间分布相对均衡,既可发挥一定的集聚效应,又可避免特大城市人口过度密集可能带来的弊端,在降低管理成本、创造较高品质的生活环境、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方面有相当的优势(表1)。
图表编号 | XD0010032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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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9 |
作者 | 张泉、邹军、王沣 |
绘制单位 |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江苏分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