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截至2 0 1 8 年6月30日综合全面收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
单位:千元
在以往报告期间,即旧收入准则下,Z公司在能够可靠估计施工合同结果的情况下,参照本年度竣工日期的进度计算施工合同收入。根据IFRS 15,来自建筑合同的收入是在建筑工程移交给客户时确认的。根据合同条款和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建设工程的控制权可以随时间或在某一时刻转移。如果建筑项目在履约过程中无任何其他用途且本集团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向客户收取款项,该集团将按照投入法确认收入,条件是义务在一段时间内履行。由于无法取得相关合同数据,在此以表6加以阐述。
图表编号 | XD0010027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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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汪兴军、刘越 |
绘制单位 | 襄阳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