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接受低分子肝素治疗52例一般情况分组比较》
选择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在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接受低分子肝素治疗病人52例。纳入标准:(1)医嘱采用低分子肝素皮下注射,每12小时1次,连续使用≥3 d;(2)用药前血小板计数、部分凝血酶原时间无明显异常;(3)病人知情同意。排除标准:(1)腹部皮肤有破损、瘢痕或红肿硬结者;(2)同时进行胰岛素笔腹部皮下注射者;(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病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26例,其中观察组累计皮下注射294次,对照组累计皮下注射292次。两组病人在性别、年龄、疾病诊断、凝血酶原时间等方面比较,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0000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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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5 |
作者 | 匡霞、叶显元、胡迪 |
绘制单位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心血管内科、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心血管内科、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心血管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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