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南京、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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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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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对太湖全流域“水文—水质—水生态”的系统调查、水生态健康指数指标体系的建立、流域重要保护物种的研究,构建了水生态功能分区指标体系,在考虑区间差异化与区内相似性、不同区划兼顾以及具备可操作性、实用可行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GIS聚类分析、空间叠置等空间化技术方法,在太湖流域共划分出49个(陆域43个和水域6个)基于水生态健康的、可实现差别化管理的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其空间分布如图2所示。其中,常州市、无锡市、苏州市和镇江市分别涉及16、20、21和5个水生态功能分区,而南京市仅高淳区涉及1个分区。它们分属4个等级,其中生态Ⅰ级区5个、生态Ⅱ级区10个、生态Ⅲ级区20个、生态Ⅳ级区14个,如表4至表7所示。生态Ⅰ级区:水生态系统保持自然生态状态,具有健全的生态功能,需全面保护的区域。生态Ⅱ级区:水生态系统保持较好生态状态,具有较健全的生态功能,需重点保护的区域。生态Ⅲ级区:水生态系统保持一般生态状态,部分生态功能受到威胁,需重点修复的区域。生态Ⅳ级区:水生态系统保持较低生态状态,能发挥一定程度生态功能,需全面修复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