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评价等级达标要求: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健康建筑评价标准的比较》
2类指标体系评价等级均按照各类指标评分依照分类权重系数加权计算的总分评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评价等级由3级变更为4级,在原有星级基础上增加“基本级”;《健康建筑评价标准》评价等级为3级,均需达到相应控制项的标准,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9991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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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5 |
作者 | 程妍琳、王建廷、王浩 |
绘制单位 | 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城建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