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浙沪两地把握公众健康需要的程度及传染病发病率》
传染病发病率资料来源于浙江省卫计委[8]和上海市卫计委[9]。
浙沪两地传染病工作把握公众健康需要的程度及其具体指标内容和传染病发病率的变迁情况见表1,总体把握程度与传染病发病率的变化趋势见图1。
图表编号 | XD009718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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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30 |
作者 | 刘雪琼、陈任、李程跃、郝模、胡志 |
绘制单位 | 安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安徽省健康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安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安徽省健康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复旦大学卫生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复旦大学卫生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安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安徽省健康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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