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治疗后的精神状态评分、生活自理能力评分、生理功能评分、症状消失时间(±s)》
A组治疗后的治疗优良率为64.71%(11/17) ,B组治疗后的治疗优良率为94.12%(16/17),两组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4.50,P=0.03);两组治疗后的精神状态评分、生活自理能力评分、生理功能评分、症状消失时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9141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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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6 |
作者 | 黎峦 |
绘制单位 | 广西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高压氧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