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变量说明及赋值:农民合作社扶贫的路径选择及对贫困户收入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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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扶贫的路径选择及对贫困户收入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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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于产业类型和地域选择的影响,在实际调研的过程中,调研地只存在以资入股、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小额信贷、社内务工、合作社农业技术支持6种扶贫方式。调研发现,合作社扶贫导致贫困户收入的增加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所增加的农业生产性纯收入、务工增加所带来的工资性收入、土地流转及土地入股所带来的财产性收入以及包含小额贷款、县财政入股分红等方式所获得的的转移性收入。本文选取贫困户家庭人均收入、农业生产性纯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作为被解释变量。同时,为更好地反映合作社扶贫对贫困户收入的影响,对贫困户家庭人均收入进行对数处理。处理变量为贫困户家庭是否参与合作社扶贫,0表示未参与,1表示参与。根据模型设定以及可忽略性假定的要求,需要尽可能控制那些对贫困户参与合作社扶贫的决策以及农户家庭收入水平产生影响的变量,并且这些变量不受是否参与合作社扶贫的影响。因此,在协变量的选取上,借鉴已有研究,选取户主特征(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家庭特征(土地规模、家庭劳动力数量、家中是否有老人或小孩、家中是否有负债、低保金额)、村庄特征(村里是否通公路、村庄繁荣程度)作为协变量。各变量均值及标准差统计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