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加样回收率实验考察结果》
精密量取上述已知浓度的样品溶液5 m L(质量均为1.775μg)置于9个10 m L容量瓶中,分为高、中、低三个浓度组,对照品加入量与所取供试品中待测定成分量之比分别为1.2∶1、1∶1和0.8∶1[13]。使用移液枪精密加入标准溶液后,分别用0.2 mol/L HAc溶液定容至刻度线。其结果如表2所示。根据中国药典第四部9101通则中待测定成分含量和回收率限度关系[13]其回收率在95%~102%,符合药典规定。
图表编号 | XD008880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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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1 |
作者 | 潘雅南、梁梓超、周启高、钟桂冬、罗惠玲、张泽蓉、朱瑞琦、王健龙、陈仲运、李艳萍 |
绘制单位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口腔医学院(医药工程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口腔医学院(医药工程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口腔医学院(医药工程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口腔医学院(医药工程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口腔医学院(医药工程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口腔医学院(医药工程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口腔医学院(医药工程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口腔医学院(医药工程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口腔医学院(医药工程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口腔医学院(医药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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