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煮散药液剩余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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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阎氏小儿方论》散剂之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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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论》中煮散方的煎煮时间,阎氏并未有具体的时间描述,但根据不同煮散煎煮后药液的剩余量可以大致推断,其对于不同方剂及药物煎煮所用时间是不同的,如煎至五分、六分、七分、八分等,其中对于含有犀牛角、石膏、白矾等药物者煎煮时间较久,须煎至五分;对于用于外感,药性轻浮者则煎煮时间相对较短,药液剩余量也较多,多为八分。13首煮散方明确说明药液剩余量,按现代容量单位折算[4]后最少量为30 m L,最大量为240 m L,其中煮后药液剩余量为100~200 m L占64.30%。同时,阎氏使用煮散时,服药剂量多为“二、三服(2~3次)”。详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