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高铁对旅游收入集聚程度的影响》

《表2 高铁对旅游收入集聚程度的影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高铁对旅游产业集聚和扩散的影响——以京津冀为例》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括号内为检验统计量所对应的P值,***、**、*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HSR(1=开通高铁)、HSR1(1=高铁开通后第1年)、HSR2(高铁开通后第2年),以此类推。限于篇幅,表中未列出控制变量指标,表3同。

以旅游收入区位商作为因变量,衡量高铁的发展对区域内旅游收入空间集聚程度的影响,模型估计结果见表2。表2中模型(1)、模型(3)、模型(5)和模型(7)表示不考虑各年份的效应,只考虑城市是否开通高铁这一变量对旅游收入集聚的影响。模型(1)中,HSR的系数为-0.17,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这表明,从京津冀整体的层面来看,开通高铁会使区域内城市的旅游收入区位商降低0.17。模型(3)、模型(5)、模型(7)中变量HSR系数分别为-0.07、-0.19和-0.10,表明就旅游收入区位商而言,开通高铁会导致中心地区、外围地区、边缘地区旅游产业在一定程度上的扩散。从区域差异来看,高铁对外围地区旅游产业的扩散效应要远大于中心地区和边缘地区。表2中模型(2)、模型(4)、模型(6)和模型(8)考察的是高铁开通后每年所产生的效应。从京津冀整体的层面来看,HSR1的系数为-0.07,但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虽然2007年(高铁开通第一年)京津冀地区已经开通高铁,但当时的高铁全部是运行速度处于200—250km/h的D字头动车组,且开通城市数量较少,所以高铁对旅游产业带来的影响还未真正发挥出来。高铁开通后的2—10年,高铁对京津冀的旅游发展起到显著扩散作用,这种作用随时间呈现先增大后变小的趋势。模型(4)中HSR1-HSR10的系数均为负,即高铁开通后的每一年,对京津冀的中心地区旅游产业集聚产生反向作用,能促进产业扩散,且这种扩散作用明显强于对京津冀的整体区域的作用。从变化趋势来看,与整体的变化趋势略有不同,高铁对中心地区产生的扩散效应随着时间持续增强。模型(6)表明高铁对京津冀外围地区的作用效果与前述类似,但结果并不太显著。模型(8)中,HSR1-HSR10的系数呈现由负变为正的趋势,意味着在高铁开通后的前六年,高铁产生的都是扩散效应,但从第七年开始,高铁对边缘地区城市旅游产业发展产生集聚作用,旅游产业由中心地区和外围地区向边缘地区扩散,且第九年和第十年的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