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现已出台的治理网络虚假新闻的法规和管理办法根据网上资料整理》
2006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对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者有明确的拘留或罚款规定,它是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治理网络虚假新闻的重要法律依据,但这项法规存在对造谣者打击力度不够的问题。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增加了造谣入罪的规定,对故意编造虚假新闻或明知是虚假信息在网络媒体或其他媒体上传播的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新法规的实施,使得打击网络虚假新闻有法可依,对其治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5]。
图表编号 | XD008597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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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0 |
作者 | 王玉、葛思坤 |
绘制单位 |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中共广州市委党校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