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电能质量综合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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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赋权在电能质量TOPSIS综合评价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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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3可以看到,闪变和频率偏差的权重变化较大。这是因为母线7的闪变指标观测值为0.7580,已经逼近国标限值0.8,而闪变权重的主观权重仅为0.0686,本文所提客观赋权方法根据闪变指标观测值恶劣情况赋权0.1800,修正过低的主观权重,最终其组合权重为0.1149,突出了闪变指标在综合评价过程中的作用。而对于频率偏差指标而言,各评价对象的频率偏差观测值都较为优质,因此在本次综合评价过程这一评价指标不用重点关注,但其主观权重为0.1236,本文方法客观权重赋值为0.0453,修正了其偏高的主观权重,最终其组合权重为0.0774。本文方法和基于主观权重的传统理想解法对8组电能质量数据的综合评价结果见表3。本文方法根据综合距离Di将母线从优到差的排序为85742136,传统理想解法的排序为57842136,两者基本一致,说明本文所提方法是正确有效的。两者排序差异在于母线5、7、8的顺序。原因在于,母线5的闪变指标值一般,为0.4640,而母线7更为恶劣,闪变为0.7580接近国标限值。然而传统理想解法基于主观权重,并且闪变指标的主观权重较低,仅为0.0686,这就导致各母线在闪变指标上的差异无法在综合评价结果中体现,因而母线5和母线7的评价结果优于母线8。而本文所提客观赋权方法基于指标的恶劣程度赋权,敏锐捕捉到闪变观测值较为恶劣这一客观信息,并体现在客观权重中,为闪变指标赋权0.1800,修正了较低的主观权重,组合权重为0.1149,体现了对母线5和母线7的“惩罚”作用,最终评价结果为母线8优于母线5和母线7。因此,本文方法的评价结果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