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6~2018年种鹅或蛋鹅及肉鹅舍饲养殖和林下养殖模式对比》
(%)
(1)由表2可知:2016年G县有5%的林下养鹅的养殖数量,H县有10%的林下养鹅的养殖数量。2017年G县和H县的林下养鹅的比重均有增加,G县增加到10%,H县增加到15%。到2018年聊城地区几乎不存在林下养鹅的养殖模式,仅存在H县有一小部分采用林下养鹅,占H县养殖总量的5%。(2)大多县市无论种鹅、蛋鹅或肉鹅多数采用舍饲养殖模式。只有G县和H县出现不同程度(5%~15%)的林下养鹅。采用林下养鹅主要依赖于现有的林场或果园,同时受季节影响比较大。造成上述养殖模式的原因是:养殖厂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营利,所以为了效益最大化,应该进行规模化集约养鹅,并且由于放牧场地受到限制,所以聊城地区一般采用舍饲养殖。林下养鹅的优势虽然很明显,但是由于受地理自然环境的影响,并没有办法来进行大规模的养殖生产活动,并且对果树等作物的施药时,要注意防止鹅的误食造成的伤病而引起的经济损失,所以聊城地区的林下养鹅的饲喂方式并不十分广泛适用。
图表编号 | XD0085466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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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1 |
作者 | 刘延伟、刘静静、陈顺坤、邹志强、刘承军、朱明霞 |
绘制单位 | 山东聊城大学农学院、山东聊城大学农学院、山东聊城大学农学院、山东聊城大学农学院、山东聊城大学农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