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对颅骨的软组织的分解效果》
注:所有分组消化后骨质完好;****大块组织残留,***小块组织残留,**少许组织残留,*无组织残留;#出现表面骨质破坏现象。
通过对手骨和前臂骨、肋骨和颈椎、颅骨各5组在不同浓度的蛋白酶分解液中的实验进行观察发现(表1~3),蛋白酶分解液浓度在0.5%~1.5%之间时,随着浓度的不断增加,软组织完全分解的时间明显缩短;而蛋白酶分解液浓度在1.5%~2.5%之间时,随着浓度的不断增加,软组织完全分解的时间没有特别明显的缩短。
图表编号 | XD008507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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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肖钊明、李泽宇、刘畅、马梓玮、吴坤成、许广威、梁海彬、骆宝华、骆世文、骆建恒、李忠华、戴景兴、欧阳钧 |
绘制单位 | 南方医科大学人体解剖学教研室广东省医学生物力学重点实验室、南方医科大学人体解剖学教研室广东省医学生物力学重点实验室、南方医科大学人体解剖学教研室广东省医学生物力学重点实验室、南方医科大学人体解剖学教研室广东省医学生物力学重点实验室、南方医科大学人体解剖学教研室广东省医学生物力学重点实验室、南方医科大学人体解剖学教研室广东省医学生物力学重点实验室、南方医科大学人体解剖学教研室广东省医学生物力学重点实验室、南方医科大学人体解剖学教研室广东省医学生物力学重点实验室、南方医科大学人体解剖学教研室广东省医学生物力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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