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环境规制强度、环保纳入官员考核体系前后和地区的异质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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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司法专门化促进了企业环境治理吗——来自专门环境法庭设置的准自然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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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显著。

为检验环境司法专门化对不同环境规制强度地区企业环境治理的差异,本文按照沈洪涛和周艳坤[18]对环境规制强度的衡量办法,按照环境规制的均值将环境规制分为高环境规制组和低环境规制组,分组检验结果在表5中的第1列和第2列。结果显示:在环境规制低组别,环境司法专门化(Court)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而在环境规制高组别,环境司法专门化(Court)的回归系数虽为正,但并不显著,这说明地区环境规制强度对环境司法专门化的企业环境治理效应产生了重要影响,环境规制强度低的地区才能实现环境司法专门化促进企业环境治理的作用。原因在于:在环境规制较弱的地区,环境司法对环境立法和环境执法起到了有力的补充作用,从而也排除了环境规制对环境司法在企业环境治理方面的替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