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其它特殊地质因素类型评价表》
注:无冲击危险,Wt<0.3;弱冲击危险,0.3≤Wt<0.75;强冲击危险,0.75≤Wt<0.95;不安全,Wt>0.95。
《地质规定》以陷落柱、冲击地压、地热和天窗等地质因素的危害程度定性确定其它特殊地质因素的类型。为便于掌握和统一划分结果,建议以生产接续区工作面陷落柱数量、冲击地压危险程度[11-12]、热害区和天窗的面积占比来定量表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268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6.25 |
作者 | 贾建称、董夔、吴艳、巩泽文、吴敏杰 |
绘制单位 |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