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两癌”妇女资助评估要素举例》
妇女的救助需经过科学细致的评估后确定具有差异性的救助方式,给予她们最合适的帮助,同样的救助方式对部分妇女不一定能发挥政策本身应起的作用。对于夫妻、孩子都不具备劳动能力的家庭,可采取政府兜底的方式保障基本生活和孩子的义务教育;夫妻一方可以劳动、孩子不具备劳动能力,则需要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等。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8223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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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阮芳、陈海莲、张继萍、熊昌娥、袁艳 |
绘制单位 | 湖北科技学院、咸宁市妇女联合会、咸宁市妇女联合会、湖北科技学院、湖北科技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