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车险费改文件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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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费改下中小财险公司重构理赔价值链——“牵手”滴滴出行模式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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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银保监会官网整理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发展历程,大部分学者都持有相同的观点。主要分为以下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2001年10月保监会启动了彻底的费率市场化改革,首先在广东省试点,2003年在全国推广,虽然原保监会进行了一系列的限制,但各家保险公司仍然全力进行价格战,最终导致几乎全行业亏损,本轮费改以失败告终(郭振华,2016;黄永波,2011)。[2][3]第二阶段,2006年配合交强险实施,原保监会组织行业协会制定了A、B、C三种条款,各家保险公司必须选择一种执行,车险费率市场化程度降低,费率趋于稳定(郭振华,2016;黄永波,2011)。第三阶段,2009年开始在北京地区实行商业车险费率浮动,2010年在深圳开始试点,各财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原保监会规定的条款也可以自主开发适应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并且适当扩大费率浮动范围,完善费率浮动因子。与之前不同的是此次改革只是微调,缩小了试点范围,改革行动非常谨慎(黄永波,2011)。第四阶段,即本次改革始于2015年2月,首先在黑龙江等6个省市启动试点,2016年1月1日试点推广到天津等12个省市,最后在山西等18个城市进行最后一批试点(于新亮,2016)并于2017年7月正式在大部分地区全面开展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4]2018年银保监会再次下发文件,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并且,2018年8月1日起,车险产品费率正式实施“报行合一”,由大保险公司牵头制定行业自律方案,根据各保险公司的保费规模分成不同的档次,大保险公司的手续费率最高20%-25%,小保险公司的手续费率最高27%-30%,且不得以任何形式突破手续费上限。具体监管文件及内容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