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部分天气指数保险产品赔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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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天气指数保险实践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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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网络资料整理。

自2011年起,天气指数类保险产品保费规模逐年攀升,测量指数包含累计气温指数、低温指数、风力指数、台风指数和降雨量指数,涉及的灾害包括高温、高热、秋季低温、冻灾、风灾、台风、旱灾、内涝、梅雨和水灾,不仅覆盖面不断提升,产品日益丰富,而且触发机制也逐渐从单一化转化为多元化(1)。然而,相比传统保险而言,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区域过于集中,常常出现超额赔付(见表2),存在巨灾风险[8]。如人保财险2011年起在江西南丰试点的蜜桔低温冻害指数保险,年均赔付率超过80%;大连开发的獐子岛风力指数保险2013、2014年的赔付率分别高达161%和116%,2014年河北试点的风力发电指数保险赔付率更是高达260%。